关于印发《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
(2024年修订)》的通知
各单位、各部门:
为落实“以生为本”的育人理念,扩大学生的选择权和自主权,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发展需求,进一步强化“招生-培养-就业”联动机制,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、《南京工业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(2024年修订)》(南工校教〔2024〕6号)有关规定,结合学校实际,制定《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(2024年修订)》,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,现予印发,请遵照执行。
特此通知。